

高山族主要居住在我國台灣省,也有少數散居在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區。高山族有自己的語言,大體可
分為秦淮、曹、排灣三種語群,沒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漢文。高山族是台灣省境內少數民族的統稱,包括了
布農人、魯凱人、排灣人、卑南人、邵人、泰雅人、雅美人、曹人、阿美人、賽夏人等。高山族以農耕為主
,漁獵為輔,手工藝主要有紡織、竹編、籐編、刳木、雕刻、削竹和製陶等。高山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無
論勞動、戀愛、婚宴、節慶、祭祀等,都有歌舞抒情寄意,舞蹈具有集體性的特點,凡重大活動,都有集體
載歌載舞的熱鬧場面。其中杵舞和長發舞都具有很高的藝術水平,杵舞源於舂谷勞動,參加者環繞木臼,邊
唱邊杵擊臼而舞。長發舞一般在晚上月光下進行,跳到高潮時彎腰以發觸地,舞姿優美,氣氛熱烈。高山族
常見的樂器有口弦琴、弓琴(方琴)、笛子、葉琴(樹葉)、杵樂、臀板、竹鼓(鼓砍)、腰鈴、腳鈴、口
弦琴和鼻簫,常用於青年男女戀愛中呼喚情人和傳達愛情。
高山族人性格豪放,喜在節日或喜慶的日子裡舉行宴請和歌舞集會,每逢節日,都要殺豬、宰老牛,
置酒擺宴。高山族節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種糯米製作的糕和糍粑,不僅可作節日期間的點心,
還可作為祭祀的供品,也將糯米做成飯招待客人。高山族的節日往往與農事、祭祀活動有關,比如播種節和
豐收節,內容是祭祖、舉行農耕儀式、會餐、歌舞娛樂等,主要節日有:播種祭(泰雅人,三月下旬春播結
束之日)、平安祭(布農人,四月初四)、“阿立”祖祭(平埔人,九月十六日)、豐年祭(曹人、魯凱人、阿美
人等,八月十五日)、竹竿祭(排灣人,十月二十五日)、猴祭與大獵祭(卑南人,十一月)、矮靈祭(賽夏人,
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以及雅美人的飛魚祭等等。
高山族的祭祀活動很多,主要有祖靈祭、穀神祭、山神祭、獵神祭、結婚祭、豐收祭等,過去有許多關
於狩獵、農耕、祭祀及其他方面的禁忌,恪守的目的是希望禁規,避免不可覺察的危險,特別是死亡的發生
,以維護生產、祭祀的正常活動以及社會倫理道德不受影響和乾擾。禁忌一旦被觸犯,大家預感到可能蒙受
某種禍害而惶惶不安,當即中止在進行的一切活動,採取祈禱、咒唾、噴酒、祭獻等祓禳方式,解除可能存
在的危險;犯禁者受懲處。
高山族服飾絢麗多彩,以紅、黃、黑三種顏色為主,大多用麻布和棉布製成,式樣各地有差異。男子
穿披肩、背心、短褂,包頭巾,裹腿布,有些還要佩戴耳環、頭飾、腳飾和臂鐲、手鐲,有的還配有羽冠、
角冠、花冠。女子著有袖或無袖短上衣及自肩向腋下斜披的偏衫,帶圍裙,著褲子或裙子,而且女子擅長染
織各種彩色麻布,喜歡在衣襟、衣袖、頭巾、圍裙上面加上纖巧精美的刺繡,還喜歡用貝殼、獸骨等磨製各
種裝飾品,如泰雅人的貝珠衣,又稱貝衣,以白色貝類穿孔磨成細小如綠豆的貝珠,用麻線穿綴起來,按橫
線排列縫在衣服上。除了貝珠衣外,珠裙、珠帽、綁腿以貝珠串成。珠裙常用於訂婚或女子生產後男方送給
女方家長的答謝禮,珠帽則為頭目所佩戴。高山族服飾、日用品、工藝品及刺繡多選用蛇紋圖案,這與他們
的居住環境和圖騰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由於高山族生活在蛇類出沒的亞熱帶地區,對蛇的屬性、特點有較
多的了解,他們把蛇當作神靈的化身,認為是祖宗的靈魂附在上面,因而不能殺害,並把它作為神靈加以崇
拜,如卑南人喜歡蛇雕刻,據說是為了祈求祖宗的保佑。
高山族的民間文學包括歌謠、神話、傳說以及故事等,豐富多采,古拙質樸。歌謠既有反映農耕、漁獵、
採集等各種生產活動,又有記載部落征戰、抗擊外侮、捍衛疆土的打仗歌。
在中央民族大學的民族博物館裡,珍藏著一件十分普通但又彌足珍貴、意義重大的高山族文物──“
義人吳鳳之像”(請見下面滾動的第四張圖片:木質,高冠袍帶,背後寫有“義人吳鳳之像”字樣,高42厘
米)。說它普通,是因為它工藝上並非精雕細琢、超凡脫俗之傑作,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木雕作品而已。說
它彌足珍貴,也並非因它是絕世孤品,而是因為隱藏在它後面那感人肺腑、催人淚下,200多年來一直傳承
於阿里山高山族同胞心裡的故事。
吳鳳(1699-1769),字元輝,台灣諸羅(今嘉義)人,原籍福建省漳州府平和縣,漢族,通曉高山
族語言。 1722年(清康熙六十一年),吳鳳被委派到台灣阿里山地區擔任“阿里山理番通事”。通事這官
兒雖不大,但卻和阿里山高山族同胞的利益與生活息息相關。他上任伊始,先跟高山族人了解情況,徵求意
見,然後採取了一系列對高山族同胞有利的措施,幫助他們發展生產、提高生活文化等,很快便贏得了高山
族同胞的尊敬與愛戴,成了他們的朋友、知己,大家有事都願意找他商量。當時高山族曹人部落有一個殘酷
、野蠻的習俗,即每年秋收時都要去獵取外族人的首級來祭神,俗稱“獵首”。就在他上任的這一年秋天,
高山族同胞又準備下山獵首,進行秋祭。吳鳳得知後,極力勸阻,並決心一定要幫助他們革除這一陋習。他
說:“無罪而殺人,不仁也”,勸說他們以後千萬不要再隨便殺人,並建議他們先用過去獵得的幾十個首級
骷髏來祭祀,一年用一個,用完後再由他來想辦法幫助他們。大家聽了他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便依計而行
。吳鳳也很高興,讓部下牽出許多牛羊,拿出不少布匹,送給高山族同胞,還派了一些官兵幫助他們收割穀
子,並親自參加他們的祭典。由於他的威望,加之他苦口婆心的勸導,此後許多年他們都沒有下山獵殺過外
族人。但時光飛逝,當存下來的首級骷髏全部用完之後,高山族同胞們來找他,堅決要求下山去獵首用來祭
神。吳鳳與他們多次協商無果,知道再也不能阻難他們時,便決心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感化和教育高山族同胞
。他說:“你們這種獵殺他人的風俗是國法不能容忍的!但我與你們已有言在先,答應過幫你們解決這一問
題的。明天早晨,在山下路旁有個穿紅衣戴紅帽的人走過,你們可以把他殺死,取下首級去祭祀。不過,千
萬不能殺其他人,否則,神會發怒而懲罰你們的。”第二天清晨,如時出現的紅衣人被高山族同胞們用眾箭
射殺。可當他們歡呼雀躍,奔上前去準備割取首級時才發現,這個雙眼緊閉、渾身鮮血外溢的人竟是他們一
向敬仰的吳通事!他們驚呆了,他們實在難以接受這一事實,剎那間,真情的呼喚聲、因內疚而失聲痛哭聲
交錯在一起,哭喊聲一片,連滿山遍野的樹木也在晨風中發出低沉的哀鳴,天地人間,似乎都在哀悼這位為
高山族革除陋習而獻身的義士,這一天,是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8月10日。
為了紀念吳鳳的英雄壯舉,當地的高山族同胞砍來樹木,搭起廟亭,築起祭台,定期舉行紀念典禮
,並立誓永遠聽吳鳳的話,不再獵首行祭。後來,人們在他犧牲之處立方形牛肝石碑,上刻“義人吳鳳殉難
處”,碑側豎立吳鳳騎馬大銅像,植古榕兩株。 1820年(清嘉慶二十五年),阿里山通事主持修建“吳鳳
廟”,又名“阿里山忠王廟”。後幾經重建,擴為一大祠,殿內塑有吳鳳像。每年農曆八月十日為“忠王大
祭日”,前往焚香祭拜者絡繹不絕。至今200多年過去了,阿里山山變水變人在變,可吳鳳的事蹟仍在代代
相傳,他為民族團結和進步事業而獻身,他的業績永載史冊,他的英名與日月同輝,與阿里山同在!與高山
族同在!(以下高山族圖片67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