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颇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自治州和怒江流域泸水自治州,少数散居在腾冲、耿马等县。有景颇和载瓦两种方言,彼此通话困难。景颇族以农业为主,水田少,旱地多,住竹楼。景颇地区盛产珍贵的木材和各种药材,经济作物有橡胶、油桐、茶叶、咖啡等。本民族于2006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景颇族目瑙纵歌。
景颇族坦诚好客,一直保留着“吃白饭”的待客习惯,即在日常交往中,无论走到哪一家,都可坐下来吃饭,并可以不付任何报酬。对于任何一个不相识的人,主人都乐意招待饭菜。景颇族民间普遍认为:让客人饿着肚子走,对主人家是最不体面的事。无论婚嫁、过节集会,走亲串戚,景颇族人都要提一只篮子,内装水酒、熟鸡蛋、糯米饭团,民间称“送礼篮”,主人接过礼篮后,要向随从的客人一一敬酒,最后才能自己喝,并清点礼物,然后再把篮子还给客人,以表示礼物如数收到。
景颇族的青年人在春节期间普遍开展“坦丁”(射击)活动,“坦丁”是景颇十分爱好的活动,姑娘们往往是这个活动的裁判,她们把靶包高挂在树梢上,小伙子争相用箭射,谁射中,靶包就归谁。姑娘们在靶包里放有各种东西,有的象征吉祥,有的表示爱情,有的取笑捉弄小伙子,但多数装着硬币。姑娘们包靶包时很费脑筋,包上爱情的信物怕意中人打不中,包上取笑的物体,又怕自己心爱的人打中了难为情。打靶时,人们围着射手,每当有人打中时,呼呼声四起,十分热闹。
“目瑙纵歌”是云南省德宏景颇族群众性的歌舞活动,也是景颇族人民祝颂吉祥幸福、欢度丰收的传统盛大的节日,一般在农历正月十五开始举行,为期2—3天。“目瑙”(亦称“目脑”)是景颇语的音译,意即“大伙跳舞”,在景颇族的传说中是天上太阳召集地上万物参加的一种大型歌舞盛会,并由犀牛传播至人间,后成为景颇族最盛大的节日。每逢“目瑙纵歌”节,方圆数百里山乡的景颇族男女老少就汇聚在这里,伴着锣鼓,上万人像孔雀、彩蝶一样自由翩翩起舞,而且精彩歌舞节目连续不断,狂欢数日。节日期间男子每人都身挎筒帕,腰佩精美的长刀,人人显得勇猛刚强。女子头戴头帕,下穿花色艳丽的筒裙,腿上带裹脚,上衣前后及肩上都钉有许多银片,银光闪闪。老年人身背织有民族图案的筒帕,扛着盛有水酒的竹筒。仪式往往从清晨到夜晚,甚至通宵狂欢,是景颇族历史文化艺术的集中展演,称为中国西部少数民族“狂欢节”、“天堂之舞”、“万人歌舞”。
景颇族举行婚礼时,有个传统习俗,新娘在将到新郎家的路上,要越三道路障。事先,由村子里的孩子们拾来树枝、竹条、旧篱笆等,设置障碍,并分工把守。第一道路障,由一群女孩子把守。这时迎亲队伍中的头儿走出来,满脸笑容地倒出竹筒里的水酒给小姑娘喝,并送上一些喜糖和喜钱,但姑娘们仍不满足,一个劲地喊:“不准新娘过!”正当“纠缠不休”时,伴娘们簇拥着新娘从另一头越过了路障。第二道路障,由一群男孩子阻拦。第三道路障则是一些三四岁的娃娃。不同的路障有不同的解决方法,但有一点,都是对新娘的一种良好祝愿。还有一些地方,新娘将要进入新郎家时,新郎家大门口要栽上香蕉树,意味子孙后代昌盛,同时还要栽上甘蕉。意味着新生活节节甜。在喧闹声中,新郎拉着新娘的手,通过香蕉和甘蔗林、喜字桥进入洞房。
景颇族男子喜欢穿白色或黑色对襟园领上衣,包头布上缀有花边图案和彩色小绒珠,外出时常佩带腰刀和筒帕。妇女穿黑色对襟,下着黑、红色织成的统裙,腿上带裹腿。盛装时的妇女上衣前后及肩上都缀有许多银泡泡、银片,颈上挂七个银项圈或一串银链子或银铃,耳朵上戴比手指还长的银耳筒,手上戴一对或两对粗大刻花的银手镯。
景颇族主食大米,喜食干饭和竹筒饭。所种植的蔬菜大都是不需精耕细作的瓜、豆、青菜、洋芋(土豆)等,辅以竹笋、水芹、野蒜等。肉食以猪肉和鸡肉居多,农闲时进行渔猎,如捕猎野猪、麂子、山羊、野牛、野鸡、鸟雀,捕捞鱼蟹、田螺。景颇族饮酒多是自制的低度酒,称水酒,成年男女更喜烧酒。景颇族喝酒十分注重礼节,熟人相遇互相敬酒,不是接过来就喝,而是先倒回对方的酒筒里一点再喝。如有老人在场,先让老人喝。
景颇族生活中的忌讳有:男主人身边佩挂的猎枪及刀忌外人触摸,忌用妇女的筒裙盖熟睡的孩子;忌妇女坐时跷二郎腿;忌妇女托下巴而坐。到景颇人家做客,进门必须脱鞋,到晒台处,则在过道门前脱鞋。进屋后,忌在房内久站不坐,应按一定位置入座。若有人告辞,忌其他客人抢坐其位;忌客人背对茶桶而坐,因制作茶桶时用牛祭过。禁忌随意泼倒脏水、废物,倒洗脸水、吐痰、解手均须问清方向。在该族人家留宿,未经主人同意,忌挂蚊帐。长辈的包头,忌乱翻乱动;长刀和筒帕是男子随身之物,平日不可在墙上翻挂,每逢生日忌出远门或到其他村寨,只可在家玩或到屋旁的园地里干活。(以下景颇族图片132张)